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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须知

[日期:2019-10-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11号)精神和相关规定,为方便考生做好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报考条件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考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有关要求报考。

2.我区境内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考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

1.应届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学生证、在校证明(须写明入校前所在省份、入校及毕业时间、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能否正常毕业等内容)。

2.往届生(非在职):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

3.在职人员: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企事业单位在职汉族考生到教育厅办理手续时,需提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和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博士研究生报名

1.应届、往届、在职人员凡符合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的,其所需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程序与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对应人员相同。

2.博士研究生报考最多可报考3所学校(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可报考),在“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一次报考3所或3所以内学校,提交材料后不可更改或增添学校。

3.区内各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名由学校组织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特殊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在选择高校及专业时,应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实际。

2.报考人员除具备应有报考条件外,必须牢固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和“学成归来”的思想意识,否则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3.考生在网上预审核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等状态变为“审核通过”后才可下载《登记表》。

4.经公示并审核通过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均需贴一寸照片),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610办公室加盖公章(在职考生需先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办理手续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硕士研究生凭《登记表》到参加考试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校验码后到研招网上报名。博士研究生无需领取校验码,报名事宜由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

5.异地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可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手续,被委托人员办理手续时需携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登记表》,不接受函件。

6.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核时间为10月9日—10月24日(法定工作日9:00——17:30)。

2.博士研究生报名审核时间为11月1日—12月22日(法定工作日9:00——17:30)。 

五、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20年名额分配表(内蒙古)中学校公布的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均可报考。

2.考生在填写 “报考专业”栏时,应写明具体专业以及专业代码。凡须细化到三级学科及报考专业学位的,可向报考学校咨询或登录该校网站。考生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3.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职、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时,应由拟录取学校先行签字盖章,携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教育厅办公楼610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教育部文件.rar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