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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日期:2020-09-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档案转递手续办理

1.已在区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所需材料

①劳动合同或者就业协议原件,复印件2份。

②调档函原件,复印件1份。

③报到证原件。

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具体转档流程为:

电脑操作:登录www.nmbys.cn进入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点击平台右上角“我是学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找到下方的“毕业信息”点击进去,进入内蒙古生源区外毕业生报到登记,输入报到证号进行登记。进入之后按照提示填写个人所有信息。其中培养类别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档案来源选择“转入省就业指导中心”,是否落实档案接收单位选择“是”,并填入单位收档人员的姓名、电话、和收档单位的地址。

手机操作:登录www.nmbys.cn,进入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点击“档案查询”,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服务期已满的毕业生,是否落实档案接收单位选择“否”,无需填入收档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注册完成后,由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邮寄相应材料,毕业生可在该平台登录查询快递单号,自行跟踪物流信息。

2.升学为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所需材料

①与自治区教育厅、就读学校签订的升学博士定向协议书原件,复印件2份。

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2份。

③就读学校调档函原件,复印件1份。

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3.签订在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所需材料

①与自治区教育厅、毕业学校、报考时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原件,复印件2份。

②报考时的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档案转回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的借用手续

1.毕业生借用毕业证和学位证

所需材料

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毕业生借用档案

所需材料

①用人单位审核档案的公函原件。

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手续办理

已有党组织接收的党员毕业生,需将党员材料落到党组织接收单位

所需材料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复印件2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四、用人单位审查毕业生档案手续办理

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需用人单位来我中心审查毕业生档案

所需材料

①用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②用人单位档案审查人员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五、少数民族骨干违约手续办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办法》中“自2014年起考入该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提出违约申请。”的规定,2013年及以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毕业生可以申请违约及手续的办理。

所需材料

①区外就业申请表3份。(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

②个人违约申请书1份。(网上查找格式,说清原因即可,本人签字。)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④入学时与教育厅和高校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复印件1份。

⑤一寸照片4张。

注意事项:

1.办理前提:毕业生档案、毕业证和学位证已到我中心。

2.少数民族骨干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携带委托书(委托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本人手写签名)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少数民族骨干毕业生在区内就业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档案权限的,如私企、民营企业或者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档案由我中心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