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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考录公务员预报名通知(区内)

[日期:2016-03-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考录公务员预报名通知

(区内院校)

一、预报名对象

参加预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要求内蒙生源;

2、拟考录专业主要为:文学、法学、哲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下的有关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蒙汉兼通(蒙语授课,专业不限);

3、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身体条件;

4、符合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条件。

二、预报名方式

1、考生自行拷贝并填写《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预报名信息采集表一 打印用表》,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2、将填好的信息采集表一(电子版)和本人6寸近期全身站立式免冠生活彩照(.jpg格式,大小在2MB左右),于3月16日前,发送到本校指定电子邮箱jiuye10135@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3、邮件、电子表格、6寸照片的命名格式为“预报名XXX(姓名)XXXXXX(身份证后六位)”。例如:王兵的身份证号15010219941012013X,则电子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预报名王兵12013X”。

3、前期资格审查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预报名见面会的时间地点。

4、考生参加预报名见面会时,需携带:

(1)打印出来本人已填好的《信息采集表一》;

(2)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及其它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及1套复印件;

(3)本人6寸近期全身站立式免冠生活彩照,要求面部清晰,不得戴墨镜等。

4、预报名见面会后,进行二次审核。二次审核通过者,将于3月25日前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没有接到通知者,为预报名未通过。

附件:
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预报名信息采集表一 打印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