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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第三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9-09-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安排,近期将对部分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体检时间、地点
      以各盟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请于9月11日—16日(除节假日外)与相应盟市委组织部联系。
二、体检要求
1.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费用以盟市组织部通知为准),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地点及各盟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4.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5.另有部分考生(详见附件1中内容)体检时需向盟市组织部门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移动电话,近期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对应盟市党委组织部联系,因无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471-4818164、4818499
附:
2.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0471-4606018
兴安盟:0482-8267645
通辽市:0475-8836413
锡林郭勒盟:0479-8212334
鄂尔多斯市:0477-8588611
巴彦淖尔市:0478-8655723
乌海市:0473-299955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