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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教育部“四不准”等工作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9-06-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位2019届的本科、专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

    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强化就业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

三、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

四、规范就业数据使用。

五、加强就业队伍建设。

      我校招生就业处将于6月低统一办理就业手续,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同学在办理就业前登录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核查工作单位、派遣单位等信息是否正确,这些信息是办理报到证的重要依据。如发现问题,请立即联系所在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老师将统一反馈给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会集中依据老师们所提交的内容,更正就业信息或给予政策规则方面的解释。感谢大家对就业工作的支持!

     我校监督举报电话:0471-439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