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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积极转变就业观念,立志基层成长成才,招生就业处决定于3月20日-4月20日开展以“立志基层·扬帆启航”为主题的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基层蕴含广阔就业空间,通过加强基层就业的宣传和教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意识,促进广大毕业生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我校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城乡社区、艰苦地区和行业等国家最需要毕业生的地方就业和创业。人民军队是促进大学生快速成长的大熔炉,配合兵役机关“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讲清讲透升学就业等新优惠政策和新体检标准,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征入伍数量和比例。

二、主要内容

活动宣传主要内容包含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出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特岗教师、选调生、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和大学生参军入伍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政策和基层就业毕业生先进典型事迹。

三、开展方式

招生就业处将在两校区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楼宇通过条幅、展板、微信、H5、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通过走进班级、走进宿舍和基层就业先进典型经验分享交流会等形式,切实做到让每一位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基层就业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面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

(二)加强宣传、密切配合。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在广大学生中营造“行行可建功、处处可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积极导向。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辅导员、专业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将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和社会人才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总结,不断提升毕业生报考基层就业的能力,组织开展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