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续读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未办理续读手续的学生开展续读手续办理工作:
一、办理办法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续读备案表》或《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续读申请表》,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
2.各学院教学秘书将《备案表》和《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或信息管理中心。
3.教务处将对超出规定学制年限2年内申请续读的学生进行备案。
4.教务处将对超出规定学制年限2年以上申请续读的学生报学校审批。
二、截止时间
1.学生提交续读申请截止时间:4月22日。
2.学院报送《备案表》、《申请表》截止时间:4月26日。
三、注意事项
1.学院负责通知到续读学生。
2.学生在填写《备案表》或《申请表》时一定要认真阅读表下方的备注。
3.学院负责对《备案表》或《申请表》中学生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