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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就业手续的几个说明

[日期:2016-04-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办理《就业报到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者是用人单位接收函,三者必须要有其一;

二、签订就业协议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应注意的问题: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时,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则必须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

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三、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协议书,而是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凭劳动合同办理《报到证》?

答:可以,须将正式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处,由就业指导处派专人自治区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四、 《报到证》派遣地址的相关规定(同学们可根据本规定对照自己的《报到证》派遣地址,看是否正确)

协议就业高校毕业生:

(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达成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开到用人单位;

(2)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可开到用人单位,也可开回生源地(报到证备注栏内要注明就业单位名称)。

(3)定向、委托培养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按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回原单位就业。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开到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属于自治区大定向的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办理报到证的,可派至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不计入就业率。

(4)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可根据政策及毕业生的意愿,将报到证开到服务地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

(5) 对于出国、出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以出国签证、入学通知书为依据, 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6)继续深造的高校毕业生:对于专科升本科和考取研究生,以录取通知书为依据,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但不予发放本学历层次就业报到证。

(7)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对于自己创办企业、公司和承包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工商营业执照和承包合同为依据,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根据本人意愿,开到创业、工作所在地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8)机关、事业单位及实行编制管理的企业在编外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对于在编制外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要签订《就业协议书》,不需要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意见、盖章,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开到聘用单位(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单位编制外聘用”);旗县区以下无独立人事权的事业单位(即乡镇级以下单位,如小学、中心校、卫生所等)单独盖章的,报到证开至该单位所在地旗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注注明聘用单位。

(9)对于参军入伍(包括预征)的高校毕业生,依据入伍通知书,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毕业生直接与部队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就业类型不同于此类就业情况,应属于协议就业类型

(10)到直辖市所属及驻地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对到直辖市(含须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准入的城市)所属及驻地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未获批准、但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将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报到证备注档内注明用人单位。